现金流量数据分配
一、现金流量金额分配
现金流量分配有两种方法:
(1)在〖现金流量数据准备〗模块中集中分配
(2)直接打开某张涉及现金流入(流出)业务的凭证直接分配
1、在〖现金流量数据准备〗窗口中集中分配
(1)在进入本模块时,系统会将当前会计期间所有参与现金流量分配的凭证数据逐行显示出来,其中现金数据己经分配完成的凭证将以黄色显示。该界面分成上下两部分,上半部是所选择会计期间内进行现金流量分配的会计凭证;在上半部选择一张己分配的凭证,在下半部显示该凭证分配后的现金流量项目及数据。双击上半部的某笔凭证数据,可以查询该张凭证。
在本模块中,您也可以重新设置会计起始期间,系统将该期间内参与现金流量分配的凭证逐行显示出来。
(2)在上图中选择需要处理的会计凭证后,单击【现金流量分配】按钮,进入〖现金流量项目选择〗模块,如下图所示:
(3)在该窗口选择应分配的现金流量项目,完毕单击【确定】按钮,进入〖现金流量数据分配〗窗口,如下图所示:
(4)在此窗口中单击【增加】按钮可以重新新增某条现金流量项目参与分配;单击【删除】,将删除当前被选择的某现金流量项目;现金流量项目确定好后就可以将数据分配到对应各现金流量项目中。单击【确定】,将保存此次分配的数据。
注意:1、您可以一次性将该张凭证现金流量数据分配至对应现金流量项目,也可以分成若干次进行分配。后者每次分配完毕时,均会提示您“凭证借贷方差额与现金流量流入流出差额不相等,是否继续”。
2、 直接打开某张涉及现金流入(流出)业务的凭证直接分配
在编制完一张凭证后或者以后打开该张凭证,在该凭证界面单击【现金流量分配】按钮,进入〖现金流量项目选择〗界面,选择与凭证中现金流量数据相对应的现金流量项目。选择完毕,单击【确认】,进入【现金流量金额分配】窗口,将数据分配到所选择的各个现金流量项目中。其操作方式与方法1相似,可以参看方法1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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